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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簡易計稅項目的材料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
發布時間:2015/8/17 來源: 閱讀次數:1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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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經營項目有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17%的稅率,也有適用簡易計稅方法3%,現收到的進項發票有些是用于17%稅率的項目,有些是用于3%稅率的項目,請問這些進項票都可以抵扣嗎?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規定,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因此,你司應根據不同的計稅方法區分相應的進項。其中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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