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解讀——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7號:關于《企業維簡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維簡費”簡介——
維簡費(又稱更新改造資金),是從成本中提取,專項用于維持簡單再生產的資金,是維持木材建材簡單再生產和發展林區生產建設事業的資金。集體林區的場圃按木材銷售價的一定百分比提取;國有林區的場圃按規定標準控制,按實際支出列入木材成本。其主要用于運材道路延伸、河道整治和有關的工程設施、小型設備購置等支出。用其構建完成的固定資產轉增實收資本。其具體管理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規定。
“維簡費”一詞來自《所得稅條例實施細則》里面的關于固定資產折舊的一條“按照規定提取維簡費的固定資產”不能計提折舊。維簡費,維持簡單再生產所發生的費用,在煤炭生產企業用得比較多,該部分資金相當于折舊。
我國境內所有煤炭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從成本中提取,專項用于維持簡單再生產的資金。鑒于原在煤礦維簡費中用于安全投入的支出項目已經獨立出來,單獨提取煤炭生產安全費用,因此,本規定所稱煤礦維簡費不包括安全費用,但包括井巷費用。
使用范圍
維簡費主要用于煤礦生產正常接續的開延深、技術改造等,以確保礦井持續穩定和安全生產,提高效率,具體包括:
(1)礦井(露天)開拓延深工程;
(2)礦井(露天)技術改造;
(3)煤礦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和固定資產零星購置;
(4)礦區生產補充勘探;
(5)綜合利用和“三廢”治理支出;
(6)大型煤礦一次拆遷民房50戶以上的費用和中小煤礦采動范圍的搬遷賠償;
(7)礦井新技術的推廣;
(8)小型礦井的改造聯合工程。
相關政策——
化礦字[1991]888號關于調整重點化學礦山維簡費提取標準的通知
吉地稅發[2009]107號礦山企業提取安全費用和維簡費稅前扣除問題
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財稅處理 有關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的計提?
提取的礦山維簡費等如何賬務處理?
高危行業特殊費用核算方法變更對煤炭企業財務報告影響
皖地稅征字[1996]460號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地方煤礦維簡費征收中若干問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