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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財法[2013]134號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國家稅務局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改革過渡性財政扶持資金有關事項的公告 |
發布時間:2014/1/7 來源: 閱讀次數: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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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國家稅務局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改革過渡性財政扶持資金有關事項的公告
穗財法[2013]134號 2013-11-25
各有關企業: 為落實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改革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根據省、市相關政策規定,現就我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過渡性財政扶持資金(以下簡稱財政扶持資金)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扶持對象 我市財政扶持資金扶持對象為: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后的每一年度內,按照現行稅制(即試點政策)規定繳納的增值稅比按照原稅制(即原營業稅政策)規定計算的營業稅月均增加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我市試點企業。
自2013年8月1日起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的廣播影視服務業試點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的財政扶持政策。
財政扶持資金實行按季申請、按季預撥、按年清算。試點企業按季申請財政扶持資金金額較小的(每一年度內月均稅負增加1~5萬元),財政部門按年度清算后撥付。
二、申請時間 試點企業應按季度申請財政扶持資金,申請時間為每季度終了后30日內。自2012年11月起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的企業,2013年第一季的財政扶持資金申請,應包含2012年11、12月的相關數據。
未按規定期限提交當季度財政扶持資金申請的企業,財稅部門不再單獨受理和審核其當季度申請。逾期企業可在本年度內的以后季度或年度終了時一并申報。如,試點企業未按規定期限申請2013年第一、二季度財政扶持資金的,可與2013年第三季度或第四季度的財政扶持資金一并在2013年10月1日~30日或2014年1月1日~30日辦理申拫。以此類推。
三、受理機關 各區(縣級市)財政局委托各區(縣級市)國稅局受理試點企業財政扶持資金的申請。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應在申請期限內向企業所在區(縣級市)國稅局提交申請,申請時,須按規定提供有關材料。
四、査詢方式 試點企業可在廣州市財政局(www.gzfinance.gov.cn—“辦事大廳—營改增試點財政扶持資金專欄”,建議使用IE8.0以下版本瀏覽器打開)、廣州市國稅局(www.12366.gov.cn)、廣州市地稅局(www.gzds.gov.cn)和各區(縣級市)財政局門戶網站查閱相關政策文件、填表說明、遞交資料和辦理地點、咨詢電話,并下載有關申請表格。對財政扶持資金申請事宜有疑問的試點企業,可致電各區(縣級市)財政局、國稅局咨詢。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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