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升級的緊急通知
各出口退稅相關企業: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 關于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0號《關于出口企業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提供收匯資料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7號 關于發布《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暫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1號《關于調整出口退(免)稅申報辦法》的公告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5號《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及相應業務需求,稅務總局對現行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進行升級調整,形成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V12版本和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V14版本程序,請各出口企業及時到“軟件下載”目錄下載相應申報系統升級軟件,對目前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進行升級調整,2014年1月1日起開始采用新版申報系統。
升級前請仔細閱讀升級文檔,并作好舊版系統的備份工作。
詳細功能調整和修改完善內容及具體操作方法請參見程序說明的相關文檔。
廈門市國家稅務局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