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征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在稅務網站(外部網站和內部網站)上公布期限為30日,起止時間為:2012年3月16日至2012年4月15日。對該《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和建議,稅務行政相對人、基層國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社會各界可以通過電子郵箱或者郵寄的方式,于2012年4月15日前反饋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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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規范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為了及時、準確、完整采集納稅人的財務會計信息,規范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范圍,統一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20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現就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范圍
根據《征管法》第二十五條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20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無論有無應稅收入、所得和其他應稅項目,或者在減免稅期間,均需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具體規定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需報送財務會計報表月報和年報。
(二)在我省國稅部門僅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需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年報,不需報送財務會計報表月報。
(三)實行定期定額征收增值稅的納稅人不需報送財務會計報表。
(四)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需報送財務會計報表。
二、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種類
(一)財務會計報表月報、年報報送種類: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股東權益)變動情況表。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的具體種類按照其所適用的會計制度規定執行。
(二)納稅人其所適用的會計制度規定需要編報財務會計報表相關附表以及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審計報告的,應當隨同財務會計報表月報、年報紙質資料一并報送。
三、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方式
(一)報送方式
1.上門申報的納稅人,可直接報送的紙質財務會計報表。稅務機關區分不同版本的財務會計報表,在綜合征管軟件中相應模塊中手工錄入相關數據。
2.上門申報的納稅人,可使用總局采集軟件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的電子信息。在納稅人上門報送時,稅務機關在綜合征管軟件中選擇相應的模塊接收、保存財務會計報表信息。(具體操作方法,見《關于更換稅務信息采集軟件的通知》(皖國稅函[2011]24號))
3.網上申報的納稅人,登陸網上辦稅一體化平臺,選擇相應的財務會計報表,進行信息錄入。凡報送數據符合要求的,系統提示納稅人報送成功。
(二)紙質資料和其他財務會計報表報送方式
1.使用總局采集軟件或通過網上辦稅一體化平臺報送財務會計報表電子信息的,工業企業和年銷售額在100萬以上(含100萬)的商業企業,紙質申報資料暫由企業自行保管備查,在辦理企業注銷前將有關紙質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年銷售額在100萬以下的商業企業,其紙質資料按年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
2.納稅人所適用的會計制度規定需要編報財務會計報表相關附表以及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審計報告的,不實行網上報送。納稅人應當隨同財務會計報表紙質資料按年統一裝訂,自行保管備查,或按年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
四、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的報送期限
(一)財務會計報表月報按季報送,報送時間為季度終了后15日之內報送本季度三個月的月報。
(二)財務會計報表年報按年報送,報送時間為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
(三)財務會計報表紙質資料和其他財務會計報表資料需按年報送的,報送時間為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
上述期限規定的具體申報日期如遇有法定公休日、節假日,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順延。
五、其他
(一)從2012年4月份稅款所屬期開始,全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附表5資產負債表”、“附表6損益表”。
(二)主管稅務機關應加強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的報送管理,確保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采集的及時性、完整性。主管稅務機關應依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對未按照規定期限報送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不符合規定且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的納稅人,進行處罰;應依照《征管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對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表,或者拒絕提供財務會計報表的納稅人進行處罰。
省局已將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的報送情況納入稅源管理質量考核評價指標,定期考核。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關于規范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現就《關于規范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做如下說明:
一、制定依據及目的
2005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并下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20號)(以下簡稱“辦法”),《辦法》第七條規定,納稅人無論有無應稅收入、所得和其他應稅項目,或者在減免稅期間,均需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報表。
為進一步規范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范圍,統一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方式,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我們研究起草了《關于規范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
二、起草過程
征求意見稿主要解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20號)實施以來,基層稅務機關關于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范圍、種類、方式、期限等方面執行標準不一的問題。起草過程中,我們充分借鑒了外省、市國稅系統規范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的經驗和做法,按照“依法、規范、統一、簡便”的原則,對當前基層稅務機關和納稅人關注的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的熱點問題逐一進行了明確,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見稿》。
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