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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發[1994]240號 集體金融企業財務管理問題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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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集體金融企業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4]240號 1994.11.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各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稅務機關分設以來,各地反映,對集體金融企業征收所得稅和財務管理問題需要進一步明確。現通知如下: 集體金融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已明確由國家稅務總局征收和管理。為有利于統一政策,強化稅基管理,其財務管理工作也應由各級國家稅務局負責。 望各地認真遵照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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