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國稅發〔2015〕78號 2015-08-28
各區、市國家稅務局,青島市地方稅務局各單位,轄區各銀行機構: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監會聯合印發《關于開展“銀稅互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活動的通知》(稅總發〔2015〕96號),為切實落實相關要求,確保“銀稅互動”工作在轄區實施效果。現就工作開展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及意義
“銀稅互動”是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由青島市國稅局、青島市地稅局、青島銀監局和銀行機構通過協商,共享區域內小微企業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助力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納稅信用是企業信用的重要方面,直接反映了企業經營情況和實力,通過開展“銀稅互動”,有助于解決銀企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小微企業信貸可獲得性,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等難題,也有助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了解企業經營狀況,做好貸后管理工作,提高風險管控能力。同時,通過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及相關納稅信息的增值運用,強化正反饋機制,有助于增強企業誠信納稅意識,營造依法誠信納稅、誠信經營的良好社會信用氛圍,促進信用青島建設,實現多方共贏。
二、工作內容
(一)共享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在青島市國稅局、青島市地稅局和青島銀監局簽訂合作協議的基礎上,由市國稅局、市地稅局于每年納稅信用評價工作結束后的次月將轄區企業納稅企業信用評價結果推送至青島銀監局,由青島銀監局發送至轄區各銀行機構。
(二)查詢企業相關納稅信息。轄區各銀行機構在與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簽訂銀稅合作協議的基礎上,經納稅人授權后,可通過互聯網登陸青島市國稅局、青島市地稅局相關涉稅信息查詢平臺(青島國稅局:www.qd-n-tax.gov.cn“辦稅服務”中的“銀稅互動”;青島地稅局:etax.qdds.gov.cn青島地稅網上辦稅廳中的綜合業務平臺),查詢納稅人授權范圍內的涉稅信息等數據。
(三)共享銀行機構對企業授信信息。轄區各銀行機構要做好基于“銀稅互動”項下對企業貸款情況的統計工作,并于每月結束后10日內將貸款情況表(附件1、附件2)報送至青島銀監局,由青島銀監局匯總后統一向市國稅局、地稅局反饋。
三、工作要求
(一)積極參與“銀稅互動”工作。轄區各銀行機構要在依法、保密、互利的原則下積極參加“銀稅互動”活動,并以此為介入點,積極拓展新客戶,主動挖掘新的貸款需求,不斷提高轄區小微企業信貸服務的可獲得性,提升普惠金融水平。
(二)嚴格納稅人涉稅信息保密管理。轄區各銀行機構要嚴格遵守商業秘密,按照所簽署的銀稅合作協議依法使用相關涉稅信息。從青島市國稅局、市地稅局涉稅信息查詢平臺取得的企業納稅等涉稅信息,僅限于對企業開展授信調查所用,未經企業授權,不得將企業涉稅信息用于其他用途或披露給任何第三方。對于違反規定泄露企業涉稅信息或挪作他用,將立即暫停銀稅合作,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三)持續優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轄區各銀行機構要合理利用小微企業涉稅信息,充分發揮相關信息在銀行機構貸前調查及貸后檢查中的支持作用,持續健全小微企業貸款風險管理機制。要實行差異化授信政策,對于符合貸款條件的守信優質小微企業,要優化貸款審批程序,簡化貸款手續,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并可在貸款利率上給予適當優惠。要積極開展業務創新,對于符合相關條件的小微企業,可給予信用貸款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青島市國稅局、市地稅局、青島銀監局等部門建立全市銀稅合作聯席會議制度,對轄區“銀稅互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活動的開展情況進行指導和管理,共同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出現的問題,不斷創新和豐富銀稅合作的內容和形式。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也可視具體情況臨時組織召開,由聯席會議成員輪流召集。
(二)是簽署銀稅合作協議。為提高工作效率,青島銀監局負責召集轄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統一與市國稅局、地稅局簽署銀稅合作協議。有意向參加“銀稅互動”的銀行機構應于2015年9月1日前向青島銀監局提出書面申請,由青島銀監局匯總相關信息需求后統一反饋至市國稅局和市地稅局。
(三)是加強宣傳引導。轄區各銀行機構要加大宣傳力度,普及“銀稅互動”相關信貸產品知識,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引導小微企業積極運用自身納稅信息解決融資難問題,促進小微企業依法誠信納稅意識。各銀行機構應將“銀稅互動”相關內容納入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宣傳月活動中,提高“銀稅互動”活動的知曉率和影響力。
各區市國稅局、地稅局要將開展“銀稅互動”、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活動作為“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一項重要內容,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意見,持續做好小微企業納稅服務,完善納稅信用評價的工作,要主動組織調研,收集、宣傳轄區內的政府、銀行支持小微企業的好經驗、好做法,提高“銀稅互動”活動的知曉率和影響力,使“銀稅互動”服務落到實處。同時,要做好向當地黨委政府的匯報,爭取多方面的支持。
(四)是做好總結工作。轄區各銀行機構應做好銀稅合作開展情況工作總結,于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將半年度和全年的銀稅合作工作開展情況(包括業務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建議等)形成工作總結以正式文件報送至青島銀監局,由青島銀監局匯總后反饋至市國稅局和市地稅局。
附件:
1.轄區銀行機構“銀稅互動”項下貸款情況統計表
2.轄區銀行機構“銀稅互動”項下貸款投放情況統計表
青島市國家稅務局
青島市地方稅務局
中國銀監會青島監管局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