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銀行協議代繳稅款的,由銀行開具《委托付款憑證》,納稅人如有需要可到稅務機關換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完稅證》。
以上均是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具有同等的證明作用。
三、知曉取得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的途徑
(一)個人申請開具完稅證明
1.適用范圍:銀行協議代繳稅款的納稅人換取《通用完稅證》,或納稅人申請開具《完稅證明》。
2.提交資料:自行申請開具的,提交有效身份證照復印件(驗原件,復印件簽署姓名和日期)。委托他人代辦的,提交納稅人身份證照復印件、納稅人簽名委托書,以及代辦人身份證照復印件(驗原件,復印件簽署姓名和日期)。
3.辦理地點及時限: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辦稅服務廳“同城通辦”,即時辦理。
(二)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繳稅款證明
1.方式一:網上自行打印適用范圍: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后,通過電子稅務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扣繳完稅證明打印”模塊,網上自行打印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證明。
2.方式二:辦稅服務廳開具
(1)適用范圍: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后,到稅務機關申請開具代扣代繳稅款的正式《完稅證明》。
(2)提交資料:經辦人身份證照復印件(驗原件,復印件簽署姓名和日期);需開具扣繳稅款完稅證明的納稅人名單(加蓋公章),包括:稅款所屬月份、納稅人姓名、身份證照類型、身份證照號碼。或者直接提供扣繳個人所得稅明細報告表(加蓋公章)。
(3)辦理地點及時限: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辦稅服務廳“同城通辦”。即時辦理,開具數量較多時可后臺辦理并預約領取。
(三)稅務機關主動寄遞完稅證明
1.適用范圍:稅務機關每年根據納稅人上一年度各月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申報的明細信息,無須個人申請,主動為納稅人開具和寄遞年度的《完稅證明》。
2.修改郵寄地址
(1)提交資料:身份證照復印件(驗原件,復印件注明修改郵寄地址,并簽署姓名和日期)
(2)辦理地點及時限: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辦稅服務廳“同城通辦”,即時辦理。
3.辦理不需郵寄
方式一:網上修改,扣繳單位通過地稅電子稅務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基礎信息維護”模塊,查詢出該納稅人,不勾選“是否郵寄完稅證明”選項。
方式二:辦稅服務廳辦理
(1)提交資料: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復印件注明辦理不需郵寄,并簽署姓名和日期)
(2)辦理地點及時限: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辦稅服務廳“同城通辦”,即時辦理。
(四)扣繳單位以前未實施明細申報的特殊情形
1.適用范圍:扣繳單位以前只辦理匯總扣繳申報,地稅信息系統缺乏個人繳稅明細信息,必須經稅務機關審核資料補錄歷史明細數據后,再申請開具《完稅證明》。
2.提交資料:經辦人身份證照復印件(驗原件,復印件簽署姓名和日期);扣繳單位書面證明、匯總繳款憑證復印件、扣繳個人所得稅明細報告表(注: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公章,編造數據追究法律責任)。
3.辦理地點及時限:主管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辦稅服務廳辦理。
四、獲取查詢個稅代扣代繳申報信息的方法
一是納稅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到稅務機關進行身份核準后獲取個稅查詢結果;
二是通過當地地方稅務局網站完成信息登記后,可以隨時通過網絡,查詢代扣代繳單位為個人進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申報的信息;
三是納稅人取得的完稅證明(不包括稅務機關主動寄遞的完稅證明)或扣繳義務人網上打印的納稅證明,均包含二維識別碼并加蓋電子印章,具有同等證明效力,可網上查詢記載信息的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