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黔國稅函[2010]283號 貴州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做好我省能繁母豬保險業務稅收工作的實施意見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428 |
|
貴州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做好我省能繁母豬保險業務稅收工作的實施意見 黔國稅函[2010]283號 2010-12-06 各市、州、地國家稅務局:為了認真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能繁母豬保險工作地通知》精神,現就進一步做好能繁母豬保險業務稅收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各地遵照執行。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當前,我省處于經濟社會提速發展的關鍵時期,中央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政策將進一步推動全省生豬產業的快速發展。發展能繁母豬保險,是穩定生豬生產,妥善解決生豬問題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幫助農戶分散轉移風險,調動養豬積極性;有利于促進農民增收,穩定市場供應,保障人民生活。全省國稅系統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更加主動負責地為我省生豬發展服務,為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做出積極貢獻。二、不折不扣的落實涉農保險業務的優惠政策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4 號)第四條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比例減計收入。三、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要利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涉農保險優惠政策,幫助納稅人及時了解和掌握國家的相關規定;各級稅務機關要不斷改進服務方法和手段,鼓勵保險公司開展涉農保險業務,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享受按90%比例減計收入的稅收優惠時,實行備案管理;要減少備案環節、縮短備案時間,減輕納稅人負擔,確保稅收優惠政策及時落實到位。同時,加強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效果分析評估,積極研究解決政策執行中存在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及時提出完善建議,努力為推動我省生豬產業快速發展營造良好的稅收政策環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