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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的一些認識誤區要分清 |
發布時間:2015/10/10 來源: 閱讀次數: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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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是“互聯網 ”行動在稅務領域的核心應用之一。筆者認為,在允許爭論的同時,要澄清錯誤認識,深入討論下一步的發展,將電子發票作為現代稅務管理的抓手,在努力做到最小征納總成本的同時,發揮最大的社會總效益。 自今年8月1日起,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四省市試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電子發票。發票是我國稅務管理的核心工具,因此,這一方向性的變化,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在支持的聲音之外,也有不同的意見。 目前,電子發票主要指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具的電子增值稅普通發票。包括之前的電子發票在內主要有兩種模式,除了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具的電子發票之外,還有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電子發票,而后一模式在電商領域應用廣泛。 基于保持與稅務管理核心信息系統的聯系、發票管理的連續性、滿足電子發票技術和業務要求等原因,國家稅務總局決定通過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具電子發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從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推行。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通過技術對接方案,在不影響納稅人端使用的情況下繼續使用。按照規劃,全國電子增值稅普通發票將實現統一系統開具、統一票樣、統一技術和業務標準,便于納稅人使用,有利于稅務管理和大數據應用,也有助于全面促進電子商務、內貿流通健康快速發展。 電子發票引來爭議 近期隨著電子發票的推廣,由于對電子發票模式有不同看法,業內存在著不同聲音,相關媒體也有一些報道。有觀點認為,“如果貿然在全國推廣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將帶來巨額的社會成本,具體而言就是節省了使用紙質發票的舊成本,帶來電子發票應用所需設備的新成本”,即所謂“摁下葫蘆起來瓢”。 稅務系統由于管理需要在某些專業領域相對封閉運行,因此公眾對稅務系統認知上的誤區一直以來都不少。甚至有少數人認為稅務機關收取的稅款就是自己使用。電子發票既涉及稅務管理的專業知識,又要運用信息安全技術等特殊知識,更是容易引出不同觀點和誤解。 對于這些不同的看法,筆者認為,第一,從宣布推廣電子發票現有模式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電子發票試運行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稅總函〔2015〕373號),可以看到,并不是所有開展電子商務的企業都需要購買電子稅控服務器,只有開票業務量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日開票量約數10萬份),才需要通過稅控開票服務器,票量小的電商平臺可直接使用稅控盤(或金稅盤)和增值稅發票開票軟件完成電子發票開具功能。 第二,從經濟的轉型升級和管理模式的革新來看,肯定是要改換以往的管理工具和管理方法,這就是所謂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所以筆者認為,討論電子發票目前不完善的地方是無可厚非的,但無論哪一個模式也不可能一上來就盡善盡美,選擇了目前的技術模式應該是在考慮各種因素,衡量了各種得失之后,做出的一個較優方案。企業應將自己的業務模式、商業模式努力向新稅務管理模式靠齊。 第三,對電子發票的推廣效應要有正確的認識。目前看來,電子發票的推廣有利于企業降低發票使用成本、有利于消費者發票保存使用、有利于稅務機關管理。雖然這些優點的確存在,但是從我國發票管理的常見典型案件來看,目前所存在的問題不是將紙質發票轉為電子發票就可以解決的,其中的制度問題和社會遵從環境等主要影響因素已超出電子發票能解決的范圍,在電子發票推廣過程中一定要吸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建設的經驗,避免技術萬能論的陷阱。另外,應該認識到,在電子發票整體鏈條尚未完善、從紙質發票到電子發票的過渡期內,企業、消費者和稅務機關三方獲得的益處尚未完全顯現,尤其是對于中小企業而言,如果沒有很好的制度安排和技術支撐,有可能增加不少過渡期的麻煩。 電子發票是方向 電子發票是“互聯網 稅務”時代的稅務管理工具,是對我國多年以來積累的發票管理經驗的揚棄,其方向性是無可置疑的,目前的重點應該是討論如何進一步完善。 筆者認為,不能僅僅關注大型企業的電子發票應用,還要對中小企業的電子發票應用進行研究,研究若干典型的應用場景和案例,提供中小企業在電子發票方面的應用解決方案,尤其是要切實解決中小企業在過渡期的困難,獲得廣大中小企業的支持和理解。 不僅關注電子發票應用的局部領域,還要結合稅收管理現代化的發展,將稅務管理的各個節點聯系在一起考慮,尤其是與金稅三期的結合,與“互聯網 稅務”領域行動計劃的結合,構建以電子發票為核心的稅務管理信息循環和業務鏈條。 不僅關注電子發票的技術層面,還要進一步研究電子發票發揮最大效應的其他影響要素。要結合電子發票應用的全流程,梳理包括稅收法律在內的相關法律,對制度層面目前與電子發票的應用不匹配的地方加以完善。 筆者建議,國家稅務總局作為稅務主管部門應統一協調電子發票的發展和完善。在電子發票前期技術方案的研究中,不乏高層次的研究課題,也有國家級的電子發票試點項目,但“互聯網 ”發展迅速,加之涉及的管理部門眾多,現行稅務管理模式和運行模式尚在完善之中,出現了不同的模式和做法,因此引致了目前的這些誤解,在下一階段的完善中,應該吸取這方面的經驗教訓。 在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協調下,對電子發票的發展進行討論,針對目前電子發票的局限性,包括目前技術路線和方案的缺點、過渡期階段的約束條件,結合“互聯網 稅務”的發展規劃,對下一步的完善方案,在電子發票涉及的IT公司、稅務管理專家、技術專家、典型納稅人等各方內展開充分的討論,在保證連續性的前提下,提出下一步發展方案。 還要對電子發票的目前方案和模式進行充分宣傳,正確引導納稅人和社會公眾認識目前電子發票的優缺點,取得對電子發票發展方向性的共識,獲得納稅人對過渡期的理解和支持,為電子發票的進一步完善和推廣贏得空間和時間。 總之,電子發票是“互聯網 ”行動在稅務領域的核心應用之一,在允許爭論的同時,要澄清錯誤認識,深入討論下一步的發展,將電子發票作為現代稅務管理的抓手,在努力做到最小征納總成本的同時,發揮出最大的社會總效益,為實現稅收管理現代化提供重要的支撐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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