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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勞務與集團采購稅務管理政策解讀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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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1、關于查增應納稅所得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處理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0號2、關于企業虛報虧損適用稅法問題的通知 2005國稅函190號3、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查補稅款欠稅問題的批復 2005國稅函169號4、關于企業取得財產轉讓等所得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9號5、關于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 2008國稅函264號6、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2009財稅59號7、關于制種行業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2010公告第17號8、關于對成品油生產企業生產自用油免征消費稅的通知 2010財稅98號9、關于明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郵政速遞物流業務重組改制過程中有關契稅和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2010財稅92號10、關于對外資企業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0財稅103號11、關于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制度的通知 2010國發35號1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63號13、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14、稅收征收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15、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國務院令[2002]362號16、關于農村信用社省級聯合社收取服務費有關企業所得稅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 2010國稅函80號17、關于外商投資性公司對其子公司提供服務有關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 2002國稅發128號18、關于中國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稅務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4國稅函1020號19、關于母子公司間提供服務支付費用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 2008國稅發86號20、特別納稅調整辦法 國稅發2009 2號21、1996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財會字(1996)19號22、2001財政部關于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 財會[2001]64號23、2009年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2號24、關于福州麥當勞公司境外費用扣除問題的批復 2001國稅函191號25、關于調查境外機構通過派遣人員為境內企業提供服務征收企業所得稅情況的函 2009際便函103號26、關于稅收協定中有關確定雇主問題的通知 1997國稅發124號27、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稅收管理暫行辦法 2010國稅發18號28、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 1994國稅發89號29、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1995國稅發192號30、關于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行為有關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2]525號31、關于諾基亞公司實行統一結算方式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批復 2006國稅函1211號32、關于企業所屬機構間移送貨物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 1998國稅發137號33、關于四川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向駐場單位轉供水電氣征稅問題的批復 2009國稅函537號34、關于增值稅營業稅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部分廢止) 1994財稅26號35、關于淮北礦業(集團)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收取鐵路專用線運費有關流轉稅問題的批復 2008國稅函926號測試題 一、多選題1、成本分攤包括 A集團采購 B集團營銷策劃 C 集團研發 D 集團營銷2、會計上間接成本分配應當遵循的原則包括 A因果原則 B受益原則 C 公平原則 D 承受能力原則3、集團勞務常見的分配因素包括 A營業收入 B職工人數 C 修理工時 D 資產總額二、判斷題1、成本分攤協議涉及調整的,應當在補償調整的年度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一般不需要進行追溯調整。2、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用,不得申報扣除,但企業之間支付的服務費用,符合一定的條件的,允許申報扣除。3、關聯企業共同委托外部非關聯企業提供的勞務,一般采用成本分攤模式,不涉及營業稅。4、關聯企業之間相互提供勞務的,可以采取成本分攤模式,不涉及營業稅。5、總機構為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內設機構提供的營業稅應稅勞務,不涉及營業稅。6、集團采購和集團統購沒有實質性的區別。7、集團采購發生的費用,應當在所有的受益成員企業之間分配。8、母公司因購買貨物從供應商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由下屬的全資子公司轉賬付款,由于投資主體沒有發生改變,因此不影響增值稅的抵扣。9、集團公司向下屬單位轉售水電,可以按照成本分攤模式處理。答案一、多選題1、ABC 2、 ABCD 3、ABCD 二、判斷題1、(√)2、(√)3、(×)4、(×)5、(√)6、(×)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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