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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1998]85號 兵器一零七總廠等十六個三線脫險調整項目征收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問題的通知 |
發(fā)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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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兵器一零七總廠等十六個三線脫險調整項目征收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問題的通知 發(fā)文字號:財稅[1998]85號 發(fā)文日期:1998-05-21 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河南、湖南、寧夏、江西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計委(計生委): 根據國務院確定的“九五”期間繼續(xù)對三線調整單位給予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精神,現決定對兵器一零七總廠等十六個九五”新增補三線脫險調整項目和“八五”結轉未完工的搬遷項目享受降率計征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的政策。具體政策法規(guī)及執(zhí)行時間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計委《關于三線脫險調整項目征收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79號)的法規(guī)執(zhí)行。 附件:“九五”新增補三線脫險調整項目和“八五”結轉未完工搬遷項目名單(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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