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政策尚未落地的重要原因在于缺乏具體操作細則,缺乏可操作性。尤其是工作人員自由裁量權過大,使得一些政策優惠程度明顯下降甚至蕩然無存。 2010年至今,國家相繼出臺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不過,這些政策在落實中存在部分“打折”現象。某文化發展公司負責人表示,按規定月銷售額2萬元是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實際上有些地方采取了合并收稅的方式。比如企業這個月的收入1.8萬元,下一個月的收入3萬元,理論上第一個月應該免稅。但有關部門采取了幾個月合并之后收稅,因為月均收入在2萬元之上,“所以應該減稅的月份實際上還是收稅了”(據新華社)。 小微企業流轉稅優惠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 小微企業優惠政策放“空炮”的問題,并非個例,今年4月發布的《小微企業金融發展報告2014》顯示,56.9%的參訪企業表示未享受到國家關于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在小微企業“最希望政府推行的舉措”中,“減少稅費”是最迫切的政策需求。 過去相當長時間內,我國改革面臨的主要問題,就是改革陷入到“議而難決、決而難行、行而難破”的困境中。隨著全面深化改革各項措施逐步到位,議而難決的格局得到有效破解,決而難行也有些改觀,但在具體政策落地上還面臨諸多挑戰,“最后一公里”問題仍然突出。 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3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3號) 正是如此,最近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李克強總理強調“抓落實”,不僅僅強調政策調整,更強調改革措施落地。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已出臺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察,對落實不力的嚴肅問責,促進政策措施盡快落到實處、見到實效。在這些舉措的基礎上,要做實改革措施,打破“最后一公里悖論”,還需要多方對癥下藥。 第一劑藥是提高政策的法制化程度和實施細化程度。對符合市場決定的重大政策,宜盡快上升到法律層面,減少政策的隨意性。此外,在出臺重大政策后,應盡快制定具體的政策實施細則,使得政策具備可落地性。實地調研發現,一些政策尚未落地的重要原因在于缺乏具體操作細則,缺乏可操作性。尤其是工作人員自由裁量權過大,使得一些政策優惠程度明顯下降甚至蕩然無存。因此,以問題為導向出臺相關的改革政策,需要配套出臺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二劑藥是提高政策公開透明度。一些改革措施之所以沒有落地,重要原因在于信息不對稱,紅利受益者難以知曉。新出臺改革措施要完全公開透明,并且加大信息告知,使社會、企業和個人及時了解中央的相關政策。最近某省稅務系統在營改增上一項改進就值得推廣。他們對符合營改增條件的小微企業發送信息,提示企業主盡快辦理。當然,這項工作的基礎是對轄區內企業基本情況要有清晰地了解,這樣才能提高針對性。 第三劑藥是引入第三方,加強社會監督。一些改革措施觸及到現有的利益格局,尤其是部門利益。改革措施能否落地,應由獨立第三方進行評估,加強社會監督。良好的市場經濟,是有組織的市場經濟。在這方面,應大力發展市場經濟的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發揮其緊扣政策調整的優勢,發揮在改革政策落地中監督、輔助等工作。 政策解讀——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就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答記者問 會計處理——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會計處理<孫宏偉> 財會[2013]24號: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 相關政策—— 小微企業匯算清繳九項稅收優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有關問題提示 《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財稅[2014]34號對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的影響 <廈門國稅> 中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總結 <江蘇地稅>
總局觀點——小微企業稅收概念包括三個標準 總局在線解讀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