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7-5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8月1日(稅款所屬期)起,我區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一般納稅人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2號)及本公告的規定填報新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資料,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
二、增值稅納稅申報資料包括必報資料和納稅人留存備查的其他資料兩類。
(一)必報資料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包括: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
(4)《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應稅服務扣除項目明細)。
一般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在確定應稅服務銷售額時,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的,需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其他情況不填寫該附列資料。
(5)《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收抵減情況表)。
(6)《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包括: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
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在確定應稅服務銷售額時,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的,需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其他情況不填寫該附列資料。
3.上述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表樣和《填表說明》詳見附件。
(二)納稅人留存備查的其他資料:
1.已開具的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普通發票的存根聯。
2.符合抵扣條件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按規定仍可以抵扣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的抵扣聯。
3.符合抵扣條件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購進農產品取得的普通發票、鐵路運輸費用結算單據的復印件。按規定仍可以抵扣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其他運輸費用結算單據的復印件。
4.符合抵扣條件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憑證及其清單,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
5.已開具的農產品收購憑證的存根聯或報查聯。
6.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在確定應稅服務銷售額時,按照有關規定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的合法憑證及其清單。
以上資料不需報送,納稅人應按要求對以上資料進行裝訂和妥善保管。對屬于扣稅憑證的單證,根據取得的時間順序,按單證種類每25份裝訂冊,不足25份的按實際份數裝訂。裝訂時使用統一的《征稅/扣稅單證匯總簿封面》(附件5),填寫封面內容,由財務人員和辦稅人員審核簽章。
三、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表樣和填表說明可向主管國稅機關領取或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http://www.nm-n-tax.gov.cn/nmgsj)下載。
四、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納稅人(如成品油零售企業、電力企業、實行“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的企業等)填報的特定申報資料,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需要納稅人填報的其他申報資料,仍按現行規定填報。
五、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納稅人可以通過國家稅務總局下發免費使用的電子申報軟件(下載地址http://www.nm-n-tax.gov.cn/nmgsj)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資料電子信息采集,并制作數據電文,同時持紙質申報資料通過上門申報方式進行納稅申報,也可以只持紙質申報資料通過上門申報方式進行納稅申報。其他納稅人仍按原申報方式進行申報。
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適用差額征稅的,應在首筆業務發生后的納稅申報前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備案登記,未按規定辦理增值稅備案登記的,不得按差額征稅。
七、本公告自2013年8月1日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說明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
4.《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說明
5.征稅扣稅單證匯總簿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