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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業預提所得稅的稅收政策解讀及測試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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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63號2、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12號3、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 國稅發[2009]3號4、中國銀行海外分行取得來源于境內利息收入稅務處理問題的函 國稅函[2001]189號5、關于我國境內企業應付費用扣繳外國企業預提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1998]757號6、關于我國境內企業若干對外應付未付費用扣繳預提所得稅問題的補充通知 國稅函[1999]788號7、關于行政機關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4]1199號8、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提交稅務證明有關問題的通知 匯發[2008]64號9、關于調整新增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8]120號10、關于執行稅收協定特許權使用費條款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507號11、關于對專有技術使用費計算征收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外[1982]143號12、關于外國企業收取信息資料費有關稅收問題的批復 深地稅發[2003]494號13、關于外國企業轉讓郵電通訊設備軟件取得的軟件使用費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0]144號14、關于執行稅收協定特許權使用費條款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507號15、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 財稅[1999]273號16、關于明確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技術轉讓收入免征營業稅范圍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0]166號17、關于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批復 財稅[2005]39號18、關于轉讓著作權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1]44號19、關于外國企業向中國境內轉讓無形資產所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企業所得稅時的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 財稅字[1998]59號20、關于外國企業出租衛星通訊線路所取得的收入征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8]201號21、關于大東電報局環球市場有限公司向渣打銀行深圳分行出租網絡線路及設備有關稅務處理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4]1006號22、關于租用外國集裝箱用于國際運輸所支付的租金暫免征收所得稅的通知 國稅發[1993]49號23、關于外國企業出租中國境內房屋建筑物取得租金收入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6]212號24、關于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的利息租金收入是否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7]35號25、關于外國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擔保費所得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 財稅[1998]1號26、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號27、關于如何理解和認定稅收協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 國稅函[2009]601號28、關于非居民企業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9]394號29、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8]897號30、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稅收協定股息條款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81號31、關于加強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通知 國稅函[2009]698號32、關于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的通知 國稅函[2000]961號33、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59號34、關于加強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通知 國稅函[2009]698號35、關于辦理2009年銷售額超過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10]35號36、關于建筑企業所得稅征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10]39號37、2010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10]11號預提所得稅測試題: 1、非居民在中國境內不構成常設機構.2、如果協定稅率高于中國境內稅率,應當按照屬地的原則確定.3、在征收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提所得稅時,允許扣除在中國境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稅.4、與我國沒有簽訂稅收協定的國家(地區),應當使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預提所得稅.5、位于中國北京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外國投資者將股權轉讓給中國廣州的居民企業,由中國廣州的居民企業履行扣繳義務,在中國北京繳納預提所得稅.6、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在境外完成股權交易的,應當由該外商投資企業履行扣繳義務.7、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和相關稅費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8、分次投資但部分轉讓股權的,按照加權平均價計算股權轉讓成本.9、扣繳義務人未履行扣繳義務的,稅務機關有權向扣繳人追征稅款.10、根據大陸同香港的避免雙重征稅的安排,香港居民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內的股息,減按5%征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特許權使用費,減按7%征收.11、根據中國同新加坡限定的稅收協定,新加坡金融機構來源于中國境內的利息,減按7%執行.12、以稅后利潤轉增股本的,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13、轉讓股權時,可以從轉讓收入中扣除股息性質的所得.14、非居民企業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業轉讓其擁有的居民企業股權,符合一定的條件可以不征收預提所得稅.15、非居民企業向與其具有100%直接控股關系的居民企業轉讓其擁有的另一居民企業股權,不征收預提所得稅. 答案:1、(×)2、(√)3、(×)4、(×)5、(√)6、(×)7、(×)8、(√)9、(×)10、(√)11、(√)12、(×)13、(×)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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