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地稅財行〔2015〕3號 2015-03-16市稅務三分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近接云南華葉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國有股權無償劃轉免征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的申請》,要求對無償劃轉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上市公司國有股股權免征證券交易印花稅。
鑒于云南省煙草實業(yè)公司持有的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492.9178萬股、中國太平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272.2944萬股股份,云南省煙草公司紅河州公司持有的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5476.6012萬股股份,已經中國煙草總公司批復同意(中煙辦〔2014〕324號)無償劃轉給云南華葉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暫不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有關審批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4〕941號)第一條的規(guī)定,同意對上述國有股股權無償劃轉行為涉及的轉讓方和受讓方免征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