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16號 2014-10-3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房屋租賃市場的實際情況,現將我市個人出租房屋稅收政策調整如下:
一、個人出租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未達2000元的,稅收綜合征收率為4%;
月租金收入2000元以上(含2000元),30000元以下的,稅收綜合征收率為6%;
月租金收入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稅收綜合征收率為8%。
二、個人出租非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未達2000元的,稅收綜合征收率為5%;
月租金收入2000元以上(含2000元),30000元以下的,稅收綜合征收率為8%;
月租金收入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稅收綜合征收率為14%。
三、個人轉租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未達5000元的,稅收綜合征收率為0%;
月租金收入5000元以上(含5000元),30000元以下的,稅收綜合征收率為1%;
月租金收入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稅收綜合征收率為3%。
四、個人轉租非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未達5000元的,稅收綜合征收率為0%;
月租金收入5000元以上(含5000元),30000元以下的,稅收綜合征收率為2%;
月租金收入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稅收綜合征收率為8%。
本征收標準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執行。
政策解讀——
財稅[2014]71號解讀: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的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
納稅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
政策落實——
稅總發[2014]12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
小微企業流轉稅優惠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全文廢止]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政策解讀——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就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答記者問
會計處理——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會計處理<孫宏偉>財會[2013]24號: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
相關政策——
小微企業匯算清繳九項稅收優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有關問題提示
《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財稅[2014]34號對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的影響<廈門國稅>
中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總結<江蘇地稅>
總局觀點——
小微企業稅收概念包括三個標準總局在線解讀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