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稅局市財政局關于我市預算單位實行市區兩級財政部門集中扣繳個人所得稅的意見
市人民政府:
個人所得稅作為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稅收杠桿,倍受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等各級部門的高度重視。2005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提出了“實行全員全額明細申報管理”的工作要求,國家稅務總局隨后相繼出臺了做好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文件,明確要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應隨著工資發放方式的改變認真履行好代扣代繳義務,為全社會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起示范帶頭作用。我市在開展全員全額明細申報管理工作中已從2006年開始連續兩年將確定的22類高收入行業近58萬人納入了全員全額管理,特別是省政府已于去年年底率先通過省財政對省直行政單位7200人集中發放的工資加津貼的個人所得稅實行了全員全額代扣代繳,為我市2008年將全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全面納入全員全額管理起到了表率作用。
盡管我市在個人所得稅征管上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也存在著簿弱環節,特別是對預算單位的個人所得稅扣繳力度由于種種原因與政策規定尚有一定差距。為了加強對我市預算單位個人所得稅征管,統一政策,減化程序,方便扣稅,我們擬采取源泉控管的辦法,在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方式上,采取由市、區兩級財政部門對預算單位統發的工資和核發的津補貼集中實施全員全額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經確保個人所得稅扣繳公正公平,并得到嚴格規范地征管。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予批轉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