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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進項稅抵扣手續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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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固定資產進項稅抵扣手續?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稅發[2007]62號) 第十條規定:納稅人應在辦理退稅的月份申報期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退稅申報,并提供下列資料: (一)《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計算抵(退)稅申報表》(附件3); ?。ǘ┘{稅人本期有新增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的應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固定資產)》、《運輸發票抵扣清單(固定資產)》、加注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標識的《防偽稅控專用發票認證清單(固定資產)》。 所以,請貴公司按照上述文件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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