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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2008年第63號公告--關于調整化肥類產品特別出口關稅的公告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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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2008年第63號公告--關于調整化肥類產品特別出口關稅的公告 發文日期: 2008-08-29 發文字號: 海關總署2008年第63號公告 經國務院批準,對部分產品出口關稅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從2008年9月1日起將氮肥及合成氨的特別出口關稅上調至150%,并實施至2008年12月31日。 二、自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對除上述兩種產品外的其他化肥及化肥原料繼續征收100%特別出口關稅。 化肥類產品特別出口關稅稅目稅率表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化肥類產品特別出口關稅稅目稅率表 下載: rar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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