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廈門市耕地占用稅納稅申報表》修改:
1、新增“企業登記注冊類型”欄目:承受方、轉讓方是企業的填寫此欄;
2、新增“所屬行業”欄目:承受方、轉讓方是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填寫此欄;
3、新增“減免類別”欄目:享受軍事設施占地、學校及幼兒園養老院醫院、農村居民建房、農村困難減免等類別稅收優惠的填入此欄;
4、其他保留欄目以及勾稽關系不變,僅隨欄目行次進行調整;
(二)《廈門市契稅納稅申報表》修改:
1、新增“企業登記注冊類型”欄目:承受方、轉讓方是企業的填寫此欄;
2、新增“所屬行業”欄目:承受方、轉讓方是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填寫此欄;
3、新增“是否住房”、“是否普通住房”、“是否家庭唯一普通住房”欄目:“普通住房”指符合廈門市按照《建設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人民銀行 稅務總局 銀監會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26號)規定制定的本地普通住房標準的住房;“家庭唯一普通住房” 需提供房產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紙質證明材料;
4、新增“減免類別”欄目:享受國家機關用房、事業單位用房、社會團體用房、軍事單位用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拆遷房、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家庭唯一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企業改制重組、事業單位改制重組等類別稅收優惠的填入此欄;
5、其他保留欄目以及勾稽關系不變,僅隨欄目行次進行調整。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