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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函[2009]110號 轉發《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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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發《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通知》的通知2009-03-09 國稅函[2009]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了進一步擴大節能產品政府采購范圍,加大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工作力度,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下發了《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通知》(財庫[2009]10號),對已發布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進行了調整,現將財庫[2009]10號文件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稅務總局集中采購中心聯系。 聯系電話:010-63417080,63417043 附件:《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通知》(財庫[2009]1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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