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原主任王健最近提出,應該將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提高到1萬元。這個觀點見報以后,在社會上引起了熱烈的反響,民眾普遍表示支持。但是,也有一些專家提出了不同意見,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就認為,在目前3500元的個稅起征點再往上提的話,只能是讓少數高收入者受益,與中低收入者無關,因此個稅起征點沒有必要提到1萬元的水平。 個稅起征點提高到1萬元,這在以往幾次調整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時,都有人提出過,但最終未被決策部門采納,目前的個稅起征點僅及其35%的水平。而且,由于通脹水平在最近一年來處于較低水平,因此再度調整個稅起征點在近期似乎也不會提上議事日程。但是,此次圍繞著提高個稅起征點而產生的爭議,卻生動地說明,目前的個稅起征點仍然偏低,民眾對于提高起征點有強烈的渴求。 我國在新時期向老百姓征收個稅,起始于上世紀80年代初,當時的起征點是800元。由此可見,就當時普通民眾月收入普遍不足百元的收入水平來說,這個起征點是很高的,實際上也收不到多少稅。但是,隨著民眾收入的逐漸提高和通貨膨脹的出現,個稅的征收對象逐步擴大,漸漸地成為國家稅收的一個重要來源,稅務部門對這一稅收越來越重視。盡管有過幾次調高起征點,但是國家在這方面的動力是不足的。這種變化從個稅的名稱上也可看出,原來叫“個人收入調節(jié)稅”,現在叫“個人所得稅”,這反映出這一稅種的目標已經產生變化,個稅已經從原來的“小眾稅”成為一種“大眾稅”。 但是,中國仍是一個發(fā)展中國家,大多數民眾的收入水平偏低,與國家改革開放以來快速提高的國民經濟發(fā)展總量不相匹配,在這種情況下,就有必要將個稅從現在的“大眾稅”恢復到以前的“小眾稅”狀態(tài),也就是說,讓個稅只成為少數富人需要繳納的稅種。賈康認為,將個稅起征點調高到1萬元,受益的只是少數高收入者,中低收入者并不能受益。這種說法其實是似是而非的,從表面上看,高收入者當然也可以因為調高起征點而少繳稅,但是,調高個稅起征點的目的,本身就是為了讓更多的人能夠合法避稅,讓個稅能夠集中到少部分富人身上。富人當然也能夠因此而少繳一些個稅,但與更多的人能夠享受到免稅收益的社會效益相比較,這是國家可以忍受的利益讓步。 賈康認為,個稅存在的最大價值,是對收入高的人多征稅,對收入低的人少征或者不征稅,通過“抽肥補瘦”對收入分配進行再調節(jié)。其實,就中國當下的收入分配來說,一些高收入者的收入來源十分廣泛,其中占相當部分的是灰色收入。而目前的個稅征收,主要以由勞動者工作單位代扣代繳的途徑來完成,這也使目前的個稅主要由工薪階層來完成,大量的灰色收入游離在個稅征收視野之外。因此,目前的個稅征收并未能起到所謂的調節(jié)個人收入的目的。即使從這一點來看,目前的個稅征收與賈康所稱的“抽肥補瘦”這個目標也是有所偏離的。當然,要改變這種現狀,需要在許多方面進行改革,特別是加強個人征信系統(tǒng)的技術完善,將灰色收入陽光化,但是在這之前,國家應該努力改變目前這種將個稅征收對象集中于工薪階層的現狀,大幅度提高個稅起征點,讓個稅成為“小眾稅”,就是一種務實的措施。 當然,讓個稅成為“小眾稅”,只是針對現階段中國國情的一種舉措。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讓我國居民人均收入實現倍增的宏偉目標,國家要建設成為小康社會。在實現民眾普遍富裕、低收入者只是少數人之后,個稅就有了成為一種“大眾稅”的現實條件。民眾實現了富裕,有足夠的財力繳納稅賦,完成一個公民對國家應盡的法律義務,國家也因此有了豐富的稅收來源。這才是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