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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辦行[2007]49號 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解答[二]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1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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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解答[二]的通知 發文文號:財辦行[2007]49號 發文時間:2007-5-25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公廳(室): 各部門在執行《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則行[2006]313號)過程中,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鐵路第六次大提速新開全列軟席列車等帶來了一些新的問題。我們根據客觀情況的變化,對差旅費管理辦法中有關條款作了補充說明,進行統一解答,供各單位財務部門掌握。 附件: 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解答(二)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如何掌握出差人員的報銷標準? 答:2006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事業單位與行政單位工作人員在職務等級對應關系上發生了變化。按照新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事業單位中相當于機關正副司(局)長的管理人員,被聘到三級和四級職員崗位的;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被聘到四級以上專業技術崗位的,可比照機關正副司(局)級差旅費標準報銷。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高校教授,科研單位研究員,職務工資在五級(含五級)以上的高級工程師、副教授、副研究員等人員出差,已經享受機關正副司(局)級差旅費開支標準待遇的,按照現行差旅費管理辦法,如何掌握? 答:自1996年財政部印發《關于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財文字[1996]2號)以后,至2006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已經享受機關正副司(局)級有關待遇的,在現行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中,繼續保持原來的待遇不變。 3.2007年4月鐵路第六次提速后,增開了全列軟席列車。一般工作人員出差能否乘坐全列軟席列車,車票如何報銷? 答:全國鐵路第六次提速后,全列軟席列車的數量大幅增加。根據客觀情況的變化,為了保證工作人員出差的需要,對差旅費管理辦法補充修訂如下: (1)工作人員出差,可以乘坐全列軟席列車。 (2)全列軟席列車設有一、二等軟座的,副司(局)級及以上人員出差,可以乘坐一等軟座,并按照一等軟座車票報銷;處級及以下人員出差,可以乘坐二等軟座,并按照二等軟座車票報銷。 (3)乘坐全列軟席列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時間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以乘坐軟臥,并按照軟臥車票報銷。 (4)出差人員乘坐全列軟席列車,符合乘坐臥鋪規定而改乘軟座的,按照軟座車票的40%計發補助費。 4.中央在京單位工作人員到遠郊區縣出差,其出差費用如何計算? 答:工作人員到遠郊區縣出差,伙食補助費按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相關標準執行,單位已實行公務移動通訊費用補貼的,公雜費減半發放。其中: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繳納伙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在包干限額內憑接待單位收據據實報銷;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不再發放公雜費。 當天往返的,不報銷住宿費。當天不能往返,需要住宿的,住宿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解答》(財辦行[2006]30號)中與本文件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為準。 5.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但沒有接待單位的收據,如何報銷? 答:根據差旅費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出差人員報銷差旅費時,對是否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情況應主動、如實申報。沒有接待單位或不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50元。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出差人員應主動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并索取收據,伙食補助費不實行定額包干的辦法,每人每天在50元以內憑接待單位收據據實報銷;沒有接待單位收據的,不發放伙食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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