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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增值稅改革試點明年起將展開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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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0月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為進一步解決貨物和勞務稅制中的重復征稅問題,完善稅收制度,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區和行業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逐步將目前征收營業稅的行業改為征收增值稅。(一)先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等開展試點,條件成熟時可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范圍進行試點。(二)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三)試點期間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稅收入,改征增值稅后收入仍歸屬試點地區。試點行業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可以延續,并根據增值稅特點調整。納入改革試點的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可按規定抵扣。稅屋覺得——1.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問題似乎在上海這個地區解決了,但未來全國推廣開來,還能如此100%的歸地方所有,還是按一定比例調整,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協調;2.新增的兩檔稅率的抵扣問題,稅控系統的調整問題,還有。。。。問題,這是技術層面的問題,能否實時跟上,也是個考驗<個稅系統的升級調整已有過類似的問題出現,讓納稅人很是糾結了一段時間>。加上征收率以及其它的特殊業務比率,似乎“稅率”有點多和亂了,增值稅法的起草過程中可否糾正、規范這些比率值得期待,畢竟這也是個臨時的舉措<新增兩檔稅率是出于對中小企業的扶持考慮還是另有原因,在哪些行業,按什么標準來確定也是未知數>;3.另外一個問題,試點地區與外部之間的業務聯系上,涉及營業稅和增值稅的銜接問題,納稅籌劃大師們是否又嗅到了什么?4.納稅人又得進行新一輪的稅收政策學習了,不是政策變化快,而是你沒有hold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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