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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進行研發費加計扣除對當年盈利與否有無要求?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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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進行研發費加計扣除對當年盈利與否有無要求? 問題:企業進行研發費加計扣除對當年盈利與否有無要求? 回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之規定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的相關規定,并未限定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扣除必須在企業盈利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因此,我們理解只要符合上述國稅發[2008]116號中研究開發費用的相關要求,就可以在稅前加計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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