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8-23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及《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根據住宅市場價格變化情況,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我市2013年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通告如下:
深圳市2013年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貨幣單位:人民幣)
序號區域價格標準(以房屋總價計)
1羅湖310(含本數)萬元以下
2福田390(含本數)萬元以下
3南山390(含本數)萬元以下
4鹽田310(含本數)萬元以下
5寶安240(含本數)萬元以下
6龍華240(含本數)萬元以下
7龍崗210(含本數)萬元以下
8光明190(含本數)萬元以下
9坪山160(含本數)萬元以下
10大鵬160(含本數)萬元以下
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當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筑面積120(含本數)平方米以下或者單套住房建筑面積144(含本數)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于本通告規定的所在區域普通住房價格標準。
符合條件的普通住房享受的稅收等優惠政策,以國家、省、市現行有效的規定為準。
本次通告的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價格標準自2013年9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