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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提所得稅稅款由扣繳義務人承擔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1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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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支付款項時,預提所得稅稅款由扣繳義務人承擔,應如何計算應納稅額? 發布日期:2010年10月18日 來源 :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 問:向境外支付款項時,如果雙方約定預提所得稅稅款由扣繳義務人承擔,應如何計算應納稅額?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第十條規定,扣繳義務人與非居民企業簽訂與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所得有關的業務合同時,凡合同中約定由扣繳義務人負擔應納稅款的,應將非居民企業取得的不含稅所得換算為含稅所得后計算征稅。 解讀國稅發[2009]3號:境外股權交易稅收征管的重要更新 因此向境外支付款項時,如果雙方約定,預提所得稅稅款由扣繳義務人承擔,只需將非居民企業取得的不含稅所得換算為含稅所得后計算征稅。 熱點問題答案謹供參考,具體執行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為準。 預提所得稅相關政策整理分析 支付人須代扣預提所得稅處理 預提所得稅的計算和賬務處理 預提所得稅政策提醒 新稅法下哪種企業才繳納預提所得稅? 嚴禁利用導管公司少繳預提所得稅 什么情況下境內公司扣繳預提所得稅? 國稅函[1999]788號境內企業若干對外應付未付費用扣繳預提所得稅問題的 ... 如何確定應該在中國境內發生的勞務收入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發布日期:2010年10月18日 來源 :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 問:中國境內的非居民企業為中國境內的其他企業提供勞務,如果同一筆業務既有在中國境內的勞務收入,又有在境外的勞務收入,該如何確定應該在中國境內發生的勞務收入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10〕19號)第七條規定,非居民企業為中國境內客戶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務全部發生在中國境內的,應全額在中國境內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普華永道針對國稅發[2010]19號文發表評論 凡其提供的服務同時發生在中國境內外的,應以勞務發生地為原則劃分其境內外收入,并就其在中國境內取得的勞務收入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務機關對其境內外收入劃分的合理性和真實性有疑義的,可以要求非居民企業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并根據工作量、工作時間、成本費用等因素合理劃分其境內外收入。如非居民企業不能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稅務機關可視同其提供的服務全部發生在中國境內,確定其勞務收入并據以征收企業所得稅。 熱點問題答案謹供參考,具體執行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為準。 勞務收入會計規定與稅法規定主要差異 境內境外勞務劃分引起的稅收爭議 《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出臺 對勞務的判斷依據所得稅和營業稅是否一致 財稅[2009]111號解讀: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解析 單位或個人境內外表演業務要注意新法下納稅處理 非居民企業在華機構場所稅收管理政策得到明確 境內企業對外支付款項涉稅問題——利息篇 付給境外企業的國際運輸費如何代扣稅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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