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耕地占用稅契稅納稅申報表的公告
江西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1號 2012.1.19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耕地占用稅、契稅收入核算上報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11]685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強化耕地占用稅、契稅(以下簡稱“兩稅”)的稅收征管,規范兩稅收入數據的核算和上報工作,現就我省兩稅申報表申報內容調整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兩稅納稅申報表申報內容調整后,我省各地納稅人申報兩稅應按調整后的耕地占用稅納稅申報表(見附件1)和契稅納稅申報表(見附件2)進行納稅申報。
二、本公告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耕地占用稅納稅申報表》
2.《契稅納稅申報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