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3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進一步提高大企業納稅服務水平,切實貫徹落實稅務總局黨組提出的“三個服務”總體要求,根據《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國稅發[2009]90號文件印發)和《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規程(試行)》(國稅發[2011]71號文件印發),現就加強大企業個性化納稅服務工作提出以下意見,請各地認真貫徹。
一、加強稅企溝通,建立健全多層次溝通聯系機制
(一)建立大企業聯絡員制度。針對定點聯系企業設立聯絡員,明確聯絡員的工作職責和工作內容,依托現行稅收管理體制,建立聯絡員與各層級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的工作協調機制,暢通稅企溝通渠道,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
(二)建立大企業工作小組制度。根據大企業的具體情況和相關工作事項,按行業或集團成立工作小組,研究企業集團組織架構、行業特點、業務環節,交流稅收服務和管理的做法和經驗,分析稅收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探索科學有效的解決方案。
(三)建立常態化走訪工作機制。根據工作需要統一規劃走訪的頻率和層次,制定工作方案和調研提綱,提高走訪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了解大企業生產經營及重大涉稅事項變化情況,及時回應大企業提出的涉稅訴求,密切跟蹤涉稅訴求的處理情況。
(四)建立稅企高層對話機制。結合稅收工作重點議題,舉辦稅企高層對話,交流稅企雙方的觀點和情況,增進稅務機關對大企業的認知與了解,提升大企業高層對稅務工作及稅務風險內控體系建設的重視程度,促進稅企互信和合作。
二、高效處理訴求,建立健全涉稅訴求快速響應機制
(五)規范涉稅訴求處理流程。按照受理、處理、回復、總結四個環節,明確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暢通涉稅訴求受理渠道,做好涉稅訴求的登記工作。強化涉稅訴求處理機制,加強與同級相關業務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程序透明、職責清晰、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規范涉稅訴求回復文種和格式,做好涉稅訴求的總結和歸檔工作。建立涉稅訴求處理工作流程單,全面管控涉稅訴求處理過程。
(六)建立健全大企業涉稅事項協調會議制度和涉稅訴求快速響應機制。建立由分管局領導牽頭,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大企業涉稅事項協調會議制度,專門研究重大或復雜的問題,或具有行業共性、或同時涉及兩個及兩個以上部門的涉稅訴求。建立由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負責人牽頭,相關業務部門人員參加的涉稅訴求快速響應機制,及時解決大企業一般性涉稅訴求。
(七)建立完善大企業涉稅事項縱向協調機制。明確各層級職責,屬于本級稅務機關權限范圍的涉稅訴求,由本級稅務機關辦理或向下級稅務機關交辦;不屬于本級稅務機關權限范圍的,向上級稅務機關報送。在交辦和報送過程中,做好相關資料交接和協調工作。研究處理大企業涉稅訴求時,要事先聽取相關主管稅務機關的意見和建議。
三、創新服務產品,規范和完善稅企合作機制
(八)推進稅收遵從合作協議談簽工作。制定協議談簽工作方案,確定談簽對象,明確工作步驟,針對大企業所處行業現狀、生產經營變動趨勢、內控機制運行及稅收政策執行等方面情況,做好風險調查和遵從評價工作。對大企業的個性化需求進行分析評估,組織開展與大企業的談簽工作并制作規范的協議文本。認真履行稅收遵從合作協議,加強對協議落實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九)試行大企業涉稅事項事先裁定制度。以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為依據,就大企業申請的關于未來可預期的特定事項應如何適用稅法予以裁定,提升大企業防控稅收風險的能力,推動大企業健全稅務風險內控機制。建立健全事先裁定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機制,積累工作案例,增強稅法適用的透明度和確定性。
(十)建立大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結合稅收遵從合作協議的簽訂,明確大企業向稅務機關報告與納稅義務有關的重大事項。確定報告的格式和時限,規范報告程序。對大企業報告的重大事項,要及時分析研究,提出服務和管理的意見建議,必要時進行跟蹤了解,掌握大企業重大事項對稅收管理工作的影響。建立大企業重大事項工作檔案和資料庫。
(十一)建立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指南。結合稅收風險管理專項工作,分行業、分集團建立大企業風險管理指南,按照行業或企業的生產經營流程和財務核算方式,聚焦行業特點和行業規律,梳理行業稅收政策,細化大企業涉稅風險點。完善大企業基礎信息庫和行業風險特征庫。依托稅務風險內控機制,制定大企業生產經營各環節稅務風險防范和控制方法。
四、引導內控建設,推進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體系的完善
(十二)研究制定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測試指標體系。對《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規定的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機制相關要素進行認真研究,組建稅務系統工作團隊,借助中介機構及專家學者的力量,制定風險內控測試指標體系,明確測試指標的主要內涵和邏輯關系,確定測試指標的使用方法。
(十三)深入開展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測試工作。根據大企業的特點和所處行業類型,采取問卷調查、現場訪談等形式開展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調查工作。采取符合性測試、實質性測試等方法開展大企業內控測試工作。根據內控調查和內控測試的情況,出具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建議書,引導和推動大企業不斷完善稅務風險內控體系。
(十四)加強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體系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研究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制度與大企業整體內控制度結合的路徑和方法,注重日常工作的總結和提煉,細化《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制定具體操作辦法,提升稅務風險管理能力。
各級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大企業個性化納稅服務工作,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研究和制定具體措施,加強國稅局、地稅局的協作與配合,積極實踐,開拓創新,及時總結經驗,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和情況,及時向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