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交通運輸業稅收管理,堵塞稅收漏洞,近日,臨沭縣地稅局按照“政府主導、地稅主管、部門協作、委托代征、聯合控管”的原則,提請縣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交通運輸業稅收管理的實施意見》,全面加強交通運輸業稅收控管。
加強委托代征管理。與縣交通局簽訂委托代征協議書,在交通局運政服務大廳設立地稅代征窗口,對進行車輛年審的單位和個人,代征地稅部門核定的稅款。運政大廳按照“先稅后審”的原則,對不能提供完稅證明和完稅憑證的車輛不予年審。
加強自開票納稅人的管理。對縣內從事貨物運輸勞務的單位向地稅部門提交自開票納稅人資格認定的,地稅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對符合條件的及時核發《貨物運輸業營業稅自開票納稅人認定證書》,并對納稅人經營核算情況進行跟蹤管理,確保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加強代開票納稅人的管理。對不具備自開票納稅人資格的貨物運輸企業及個人,由地稅部門進行代開票管理,在納稅人繳納應納稅款后,及時開具貨物運輸業發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