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公司是一家污水處理企業,已取得資源綜合利用證書。請問,公司污水處理收入是否可以享受減計收入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答: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規定的減計收入,是指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問題的通知》規定,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是指企業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因此,上述公司處理污水取得的收入是否享受稅收優惠,要看是否有中水等產品銷售業務,這部分銷售收入才可享受減計收入的稅收優惠。
(注:上述答案僅供參考,具體事宜請向您的主管稅務機關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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