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國家稅務局關于7月17日啟用新版財務會計報表報送功能的通知
各納稅人:
小企業會計準則自2013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根據財會[2011]20號文件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要求,我局對財務會計報表進行了修訂。現將2013年起財務會計報表的報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報送財務報表種類
(一)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原使用2007版財務報表)的非金融類納稅人自2013年1月1日起報送《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會計準則報表)
(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原使用2007版財務報表)的金融類納稅人,自2013年1月1日起根據行業分別報送《金融企業財務報表》(銀行、保險、證券、擔保類)
(三)原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原使用2005版財務報表)的納稅人,自2013年1月1日起改為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報送《小企業會計準則報表》
(四)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合伙企業自2013年1月1日起,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報送《一般企業財務報表》;如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報送《小企業會計準則報表》。系統按小企業會計準則默認提供報表,如需修改請聯系稅收管理員。
(五)核定征收的個體工商戶不報送財務報表。
二、報送期限
(一)財務會計報表報送期限為“按季”和“按年”。季度報表只報送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年度報表應完整上報。
(二)財務會計報表的報送期限:季度財務會計報表為季后一個月;年度財務會計報表為次年6月30日前;報送相關期限財務會計報表前需先完成所屬時期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
(三)201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財務會計報表的網上報送功能將于7月17日開始啟用,請于2013年8月15日之前補充報送完畢。
三、其他
(一)各種類型的財務報表均提供模板導入的功能,建議納稅人使用該功能申報財務報表,減少網上錄入的工作量。
(二)在網上申報模塊報送財務報表時,如發現報表種類與企業適用會計準則不一致,請咨詢稅收管理員或12366。
(三)2012年的年度財務報表仍有部分納稅人未上報,請于2013年7月31日之前報送完畢,屆時我局將關閉舊版財務報表網上申報模塊,并對未按規定報送報表的情況按規定進行處理。
特此公告
廈門市國家稅務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