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管理層的本意是希望通過紅利稅差異化征收來達到鼓勵投資者長線持股的目的,鼓勵價值投資,但紅利稅差異化征收的方案未免矯枉過正。尤其不該對持股1個月以內的投資者實行懲罰性的紅利稅。這種做法的結果也許正好與管理層的愿望相反,讓投資者更加不在乎上市公司的現金分紅,只在乎在二級市場賺取差價。 從紅利稅差異化征收的制度設計來看,不難看出管理層對待投資與投機的不同態度。但作為一個股市來說,是應該能夠包容不同的投資理念的。既倡導投資,也要包容投機。實際上,投資與投機是沒有對錯之分的,也沒有高低貴賤之別。其實投資與投機是密不可分的。如果沒有了投機炒作,價值投資也就很難體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