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ㄈ┢髽I所得稅:以拍賣成交價為應稅收入,按10%的應稅所得率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并按拍賣成交當年度企業所得稅稅率預征企業所得稅,日后憑稅單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ㄋ模┯』ǘ悾阂耘馁u成交價為計稅依據,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稅目,按0.5‰的稅率計征;
?。ㄎ澹┩恋卦鲋刀悾喊船F行政策征收。
被拍賣房地產的單位應按照上述規定主動申報繳納相應稅費并開具發票。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規定繳稅及開票的,主管稅務機關應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若買受人愿意代繳上述稅費并向我局申請代開發票的,買受人應提交書面申請、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書或調解書、拍賣成交確認書等有關書面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且上述稅費入庫后,主管稅務機關予以代開發票。
二、單位為非正常戶的,其房地產被委托拍賣,若買受人愿意代繳相關稅費并向我局申請代開發票的,買受人應提交書面申請、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書或調解書、拍賣成交確認書等相關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在審核同意后,應征收以下稅費:
(一)營業稅:一手房以拍賣成交價為計稅依據,二手房以拍賣成交價減去房地產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計稅依據,按5%的稅率計征;
?。ǘ└秸鞫愘M:以營業稅為計稅依據按規定計征;
(三)企業所得稅:以拍賣成交價為應稅收入,按10%的應稅所得率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并按拍賣成交當年度企業所得稅稅率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ㄋ模┯』ǘ悾阂耘馁u成交價為計稅依據,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稅目,按0.5‰的稅率計征;
?。ㄎ澹?/FONT>[本條款失效]土地增值稅:按照以下征收率征收:
1.住宅、工業廠房按1%;
2.商業營業用房、寫字樓等其他房地產按3%;
3.別墅按5%。
買受人代繳上述相應稅費后,主管稅務機關為其代開發票。
三、[本條款失效]異地單位以委托拍賣或其他形式轉讓其坐落在廈門市的房地產,其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應征收的相關稅費(除企業所得稅外)按照本通知第二條的規定處理。
異地單位能提供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關于該單位異地轉讓不動產經營活動證明的,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不能提供上述證明的,按10%的應稅所得率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并按房地產轉讓當年度企業所得稅稅率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四、本文件自2010年1月1日開始執行,以向廈門市房地產交易權籍登記中心申報的時間(收件時間)為準。原《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單位房地產被司法執法部門或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委托拍賣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廈地稅函[2008]39號)即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