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應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并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因此,近日各地國、地稅部門紛紛將營業稅與增值稅的起征點進行上調,基本調至最高點2萬元。大部分地區的執行日期在11月1日,也有部分地區規定在明年1月1日起執行。請相關企業注意當地政策變化。
12月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管理措施調整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關于調整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管理措施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0號),將原《關于增值稅即征即退實施先評估后退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32號),對增值稅即征即退實施先評估后退稅的管理措施改為先退稅后評估,此項政策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12月安置殘疾人單位可同時享受多項增值稅優惠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頒布《關于安置殘疾人單位是否可以同時享受多項增值稅優惠政策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1號),提出安置殘疾人單位既符合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條件,又符合其他增值稅優惠政策條件的,可同時享受多項增值稅優惠政策,但年度申請退還增值稅總額不得超過本年度內應納增值稅總額。自2011年12月1日起執行。
12月采礦勞務繳納流轉稅問題明確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頒布《關于納稅人為其他單位和個人開采礦產資源提供勞務有關貨物和勞務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6號),自2011年12月1日起執行。
公告明確,納稅人提供的礦山爆破、穿孔、表面附著物(包括巖層、土層、沙層等)剝離和清理勞務,以及礦井、巷道構筑勞務,屬于營業稅應稅勞務,應當繳納營業稅。納稅人提供的礦產資源開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揀、洗選等勞務,屬于增值稅應稅勞務,應當繳納增值稅。
資源綜合利用政策進一步調整完善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印發《關于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5號)。對農林剩余物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政策進行了調整完善,并增加部分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
根據優惠幅度的不同分為5條政策。第一,對銷售自產的以建(構)筑廢物、煤矸石為原料生產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稅。第二,對垃圾處理、污泥處理處置勞務免征增值稅。第三,對銷售利用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余熱、余壓生產的電力或熱力等7種自產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100%的政策。第四,對銷售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農作物秸稈3類農林剩余物為原料生產的木(竹、秸稈)纖維板、木(竹、秸稈)刨花板,細木工板、活性炭、栲膠、水解酒精、炭棒以及以沙柳為原料生產的箱板紙等自產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80%的政策。第五,對銷售以蔗渣為原料生產的蔗渣漿、蔗渣刨花板及各類紙制品等8種自產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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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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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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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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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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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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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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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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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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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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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的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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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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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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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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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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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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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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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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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繳納資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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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一個工作日至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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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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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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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和按月預繳的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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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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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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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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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體納稅申報時間以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為準,此表僅供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所規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