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稅發[2014]78號 2014.9.28各市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局,廣德、宿松縣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皖政〔2014〕60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重要意義
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積極應對我省人口老齡化的要求,解決當前養老服務業突出矛盾和問題,是省政府為建設經濟繁榮、生態良好、社會和諧、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而作出的戰略舉措。省政府《實施意見》立足我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現狀,對加快我省養老服務業的發展提出了明確的目標和任務,也對稅收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全省各級稅務機關要牢固樹立全局意識、發展意識,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導力度,改進和優化稅收服務,促進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推動我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
二、進一步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政策支持
(一)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按規定免征營業稅。
(二)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
(三)對福利性、非營利性的養老機構免征其自用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準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規定比例扣除。
(五)養老機構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
(六)養老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按3%的稅率繳納契稅。屬于事業單位性質的養老機構承受土地、房屋用于辦公的,免征契稅。
三、不斷改進對養老服務業的稅收服務
(一)強化政策宣傳。各級稅務機關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辦稅服務廳、網絡及新聞媒體等多種形式,著力宣傳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拓寬稅務機關與納稅人聯系的渠道,使廣大納稅人了解政策、掌握政策、運用政策。
(二)開展調查研究。各級稅務機關要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增強對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律的了解和把握,針對養老服務業稅收管理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用發展的眼光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促進和加快養老服務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三)優化稅收服務。各級稅務機關要正確處理好服務與執法、服務與管理的關系,嚴格稅收執法,規范執法程序和行為。要進一步簡化和公開辦稅程序,規范和提高服務標準,方便企業依法納稅,切實維護養老服務業企業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監督檢查。各級稅務機關要建立健全考核監督機制,通過稅收執法督察、工作巡視、減免稅專項檢查等措施,加大政策落實力度,及時發現并糾正政策落實不及時、不到位的問題,同時按照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嚴格責任追究,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