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25日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一、發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為認真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有關要求,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完善稅收分類管理,稅務總局決定對納稅信用A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簡化辦稅流程,將明顯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和基層稅務機關負擔,是稅務機關2016年深入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一項重要舉措。
二、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取得增值稅發票后如何申報抵扣稅款?
(一)自2016年3月1日起,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取得銷售方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可以不再進行掃描認證,通過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登錄本省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
(二)納稅人取得增值稅發票,通過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未查詢到對應發票信息的,仍可進行掃描認證。
(三)納稅人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方法保持不變,即當期申報抵扣的增值稅發票數據,仍填報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2欄“其中: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中。
誤區澄清:不是取消認證,只是簡化認證
所謂的取消認證是指:納稅人取得銷售方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可以不再進行掃描認證,通過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登錄本省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即增值稅專用發票在線免掃描認證。
實務操作是“掃描認證”變成“網絡認證”,特別提醒的是還要按照“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掃描或網絡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申報。
通過新聞認知真像
寧波市國稅局官方《發票免掃描認證試點工作進展順利》的新聞稿摘要的部分內容:作為寧波市國稅局“互聯網 稅務”計劃中的一個重要部分,2015年8月,該局以增值稅發票升級版全面推行為契機,組織技術力量攻關開發了全國首個內嵌于網上辦稅服務廳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線免掃描認證服務系統,適用所有增值稅防偽稅控升級版開具的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貨運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發票等。該系統利用增值稅發票升級版電子底賬庫數據信息,納稅人只需憑CA證書登錄網廳,選擇發票開具月份區間,即可根據系統列出的發票抵扣聯電子信息清單,免去了以往紙質發票必須逐張掃描后解密認證的繁瑣程序,特別是以往經常會遇到的因為票面污損、掃描設備分辨率過低等原因導致密文無法識別的難題得以徹底解決,堪稱認證“神器”,一經推出便受了廣大納稅人的熱烈追捧。
政策出臺背景——
近年來,隨著征管改革的不斷推進及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從資格認定到發票領購,從抄報稅到認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各種相關業務都經歷了從復雜到簡便的演變過程,一切都朝著有利于更好服務納稅人、更好促進社會經濟發展轉變,接下來,還會在實踐中嘗試‘取消’認證業務。
2015年1月1日,全國推行的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整合升級完善了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稽核系統以及稅務數字證書系統,納稅人經過稅務數字證書安全認證、加密開具的發票數據,能夠通過互聯網實時上傳稅務機關,生成增值稅發票電子底賬,從而構建全國統一的發票真偽查驗平臺,打造打擊虛假發票的“金色盾牌”。
發票申領代開、申報、抄報稅、認證,一向是納稅人辦稅的“四件大事”。目前,領開票、申報基本已實現網上受理,不僅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推廣后取消了抄報稅環節,而且實現了開票和抄報稅的遠程辦理,并為將來逐步取消認證創造條件。2015年12月,稅務總局已在寧波市開展取消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試點。
取消認證,就是依托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來完成信息數據的傳輸,不再依賴舊有的對票面密文進行專門的解讀。隨著升級版系統的全面覆蓋,發票信息實現實時上傳,讓納稅人擺脫了每月必做的抄稅、報稅、認證等繁瑣工作。
到那時,通過升級版系統開具發票的同時,開票信息便會實時上傳,買賣雙方的信息會通過互聯網實現認證,真正實現足不出戶辦理認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