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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土地補償費和土地收益返還收入需繳納哪些稅?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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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一塊屬于國家無償劃撥的土地,經有關部門批準實施搬遷改造,該地塊由土地儲備中心收購。雙方根據市政府有關規定協商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土地收益返還,不再對收購地塊上建(構)筑物及附屬物進行補償。請問我公司對土地補償費和土地收益返還收入需繳納哪些稅,是否有優惠政策?是否作為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出售房屋建筑物,并對其業務繳納稅?我們初步判斷問題所述土地儲備中心收購行為為商業性拆遷收購,而非可以減免稅的政策性拆遷,故按所述情況分析,在實質上極有可能屬于轉讓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附屬物,所以你公司應按轉讓不動產計繳營業稅,達到標準的還要征收土地增值稅等,此類業務通常還涉及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等。當然,究竟是商業性拆遷還是政策性拆遷取決于是否有政府相關部門的文件規定以及款項來源等(主要區別在于是財政性資金還是商業性資金)?! ×硗?,公司的轉讓行為如果被認定為商業行為則可能涉及補交土地出讓金。具體建議及時咨詢主管稅務機關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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