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的增值稅減免有什么新政策?
有讀者咨詢:“最近好像小微企業的增值稅減免又有新政策,具體是什么?”
下城區國稅局對此進行了解答: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會議精神,本著減輕小微企業稅收負擔的原則,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稅收支持力度,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了財稅71號文,明確小規模納稅人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將暫免征收增值稅的月銷售額從2萬元提高到3萬元(含),而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征收增值稅的季度銷售額為不超過9萬元(含)。
小微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受惠對象
是否包括個體工商戶?
有讀者咨詢:“我是個體工商戶,目前國家針對小微企業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受惠對象是否包括個體工商戶?”
下城區國稅局對此進行了解答: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中明確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包含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因此,小微企業的增值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也可享受。
起征點以下個體工商戶
是否允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有讀者咨詢:“我是起征點以下個體工商戶,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下城區國稅局對此進行了解答: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公告中廢止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起征點調整后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396號)中有關起征點以下個體工商戶不允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規定。
因此,個體工商戶可按照《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4〕153號)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中代開發票業務需要按規定繳納增值稅稅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