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9-6
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人民政府,兩江新區、北部新區、重慶經開區管委會:
你們關于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的請示收悉。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主城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的通知》(渝府發〔2013〕57號)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對大渡口、北碚區政府請示的部分內容作如下明確:
(一)將大渡口區九宮廟商圈一、二期土地等級稅額由一等20元調整為二等16元。
(二)將北碚區蔡家組團內工業園區、同興工業園區土地等級稅額由五等8元調整為四等10元。
二、主城區高爾夫球場用地等級稅額統一調整為七等4元。
三、除上述調整事項外,同意你們對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的調整意見。
四、主城區調整后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從2013年7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