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事業單位的專用設備購置費能否稅前扣除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433 |
|
咨詢描述:事業單位列支的專用設備購置費能否作為所得稅前扣除項目?該事業單位既有財政補助收入(免征所得稅收入)又有經營收入(應稅收入)。該費用如何計算稅前扣除? 解答內容: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第二十八條 企業發生的支出應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財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的折舊、攤銷扣除。 所以,如果您企業用經營收入購置的專用設備可以通過折舊的方式進入成本費用.如果您企業用不征稅收入購置的專用設備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的折舊、攤銷扣除。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