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7-1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關于迅達(中國)電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蘇州迅達電梯有限公司有關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為切實解決外商投資企業吸收合并中分公司登記的實際問題,支持企業兼并重組,我局同意因吸收合并而解散的外商投資的公司分公司,按照分公司名稱變更程序辦理分公司隸屬關系的變更登記。
申請分公司變更登記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存續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的公司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存續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三)吸收合并協議復印件(載明分公司歸屬于存續公司);
(四)存續公司章程復印件;
(五)解散公司注銷證明、存續公司變更證明復印件;
(六)存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及有關專項規定規定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八)分公司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