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擴大試點行業扣除標準[征求意見稿]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0號)第十七條、《安徽省國家稅務局稅收規范性文件意見征詢及異議處理暫行規定》(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4號)規定,現通過稅務網站(外部網站和內部網站)公布的方式,就《安徽省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擴大試點行業扣除標準(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廣泛征集稅務行政相對人、基層國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該《征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在稅務網站上公布期限為20日,起止時間為: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20日。對該《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和建議,稅務行政相對人、基層國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社會各界可以通過電子郵箱或者郵寄的方式,于2014年9月21日前反饋安徽省國家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
電子郵箱:1390552111@qq.com
郵寄地址:合肥市永紅路11號安徽省國家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
郵政編碼:230061
1.安徽省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擴大試點行業扣除標準(征求意見稿)下載:doc文件
2.安徽省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擴大試點行業扣除標準(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安徽省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擴大試點行業扣除標準(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1.目的。為調整和完善農產品增值稅抵扣機制,提高稅收征管質量,降低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成本和風險,密切結合安徽農產品生產、加工和我省國稅系統農產品行業稅收征管工作的實際,進一步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
2.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關于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等文件。
3.必要性和可行性。為貫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文件精神,我們選取農產品加工工藝相對穩定簡單、原料和產成品較單一且具有一定規模的行業,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推進擴大試點工作。結合我省農業生產特點,我們選擇了我省農產品種植較廣泛、具有地區農業特色的6個農產品加工行業先行推進試點工作。具體行業分為:面粉加工、大米加工、中藥材飲片加工、密度板加工、膠合板芯板加工、一水檸檬酸和無水檸檬酸加工行業。
4.起草過程。6月20日至8月18日,省國稅局貨物與勞務稅處會同省財政廳稅政條法處組成調研組,赴亳州、滁州、蚌埠等市,就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工作開展了實地調研。調研期間內共發放并收回調查表1300余份,邀請企業座談31戶,實地調查重點企業9家。經座談討論、數據采集、標準測算后,形成該扣除標準(征求意見稿)。
相關附件:
1.安徽省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擴大試點行業扣除標準(征求意見稿).doc
2.安徽省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擴大試點行業扣除標準(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doc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
2014-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