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免征我市堤圍防護費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為企業減負的相關舉措要求,根據《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減征免征我市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市級收入的通知》《深圳市水務局關于免征我市堤圍防護費的通告》的要求,決定從2014年9月起免征由市水務局執收、我局代征的堤圍防護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9月1日(所屬期)起,我市免征堤圍防護費。請我市未申報繳納所屬期2014年8月及以前的堤圍防護費的堤圍防護費繳費義務人(以下簡稱繳費人)盡快辦理繳費,其中按季度繳費的繳費人應認真核算7、8月份的堤圍防護費,按時繳納第三季度除9月以外的堤圍防護費。申報繳費期截至后,我局將停止堤圍防護費代征業務。
二、我市繳費人可通過登錄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電子稅務局系統(http://www.szds.gov.cn/)進入“代征費征收”模塊辦理;或者到我市各區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的辦稅服務廳(任選一個征收點)辦理。
三、我市繳費人如有堤圍防護費相關問題,請與堤圍防護費的主管部門市水務局聯系。
附件:
1、深圳市水務局關于免征我市堤圍防護費的通告
2、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減征免征我市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市級收入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