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月1日開始,重慶市典當商品、拍賣商品的企業增值稅征收率將下調到3%。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財稅[2014]57號中明確,從今年7月1日開始,6%和4%的增值稅征收率將統一調整為3%。
從重慶國稅局了解到,從下月開始該部門將嚴格按照新政策執行。國家財政部測算,新政策每年將為相關領域企業減輕稅負約240億元。
按照相關規定,增值稅征收率分為四檔,其中征收率為6%的項目包括自來水、小水電、建筑產品和生物制品;征收率為5%的項目為中外合作開采的原油、天然氣;征收率為4%的項目包括寄售、典當和拍賣商品;征收率為3%的項目為公共交通運輸等營改增個別應稅服務。國家將其中的4%和6%檔涉及的行業減稅到3%,這表示包括自來水、小水電、建筑產品、生物制品寄售、典當和拍賣商品的提供企業將獲利。
重慶工商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尚可文為記者算了一筆賬,假設某生物制品企業月銷售了100萬元的商品,如果按照6%的征收率計算其增值稅,其應納稅款就將達到6萬元,但若按3%的征收率計算,其應納增值稅稅額為3萬元。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認為,此次新政涉及的行業如小型水力發電、自來水等,大多和民生、就業高度相關,將能夠很好地起到減輕企業和消費者負擔、增加就業崗位的作用,有利于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
相關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
財稅[2014]5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對比實務表<小陳稅務>
事項
新政策--財稅[2014]57號
舊政策--財稅[2009]9號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固定資產(符合簡易計稅方法條件的)
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計算:含稅賣價/(1 3%)*2%
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納稅人銷售舊貨
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
依照3%征收率
依照6%征收率
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
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
自來水
商品混凝土(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
依照3%征收率
依照4%征收率
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
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機關批準的免稅商店零售的免稅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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